项目概况
蔡甸区武天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网上获取、邮寄获取(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1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TZX-DL202401002-X001-002
2、项目名称:蔡甸区武天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7045万元
5、最高限价:49.704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及服务验收要求
7、工期:本项目分四个标包,其中:(一)(二)(三)标包土建部分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四)标包电气部分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及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
(4)拟派监理项目部至少具备2名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上岗证上所述专业为准,不含总监),且须提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1、时间:2024年 01 月 10 日至2024年 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磋商文件。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
(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公告附件2)。
(4)网上领取: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65343640@qq.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为项目简称+供应商名称简称】,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后台确认资料无误的,及时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27-84878700。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本人签名)。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户 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硚口分公司
账 号:571668406577
开户行:中行汉阳支行
联行号:104521004242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投诉函。
信息发布媒体: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供电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
联系方式:1537767753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
联系方式:027-84878700 15927526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璞玉
电 话:027-84878700 15927526600
附件1: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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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